促进高质量发展,道路货运的新任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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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
(1)进一步推动普通货车跨省异地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优化道路货运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办理手续及流程。(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负责)
(2)加快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快修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相关国家标准。
(3)便利货运车辆通行,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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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4)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指导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研究推广挂车互换标准协议。
(5)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无车承运等为重点,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
(6)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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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
(7)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鼓励各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8)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
(9)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明确并公布各区域超限检测站点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快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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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
(10)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推进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2019年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鼓励道路货运企业组织开展货车司机继续教育,支持地方为转岗货车司机提供再就业培训。
(11)切实维护货车司机权益,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指导货主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合理制定运输方案,保障货车司机充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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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货运市场治理能力
(12)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车匪路霸,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安管理。
(13)建立货运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
(14)提高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能力,及时引导、合理调控市场运力,实现供求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