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城乡配送体系建设。2012—2014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在南京、武汉、厦门、成都等22个城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推动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共同配送模式。
在此基础上,2017年12月,商务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引导各地以城市为载体,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高效集约、协同共享、融合开放、绿色环保的城乡高效配送体系。
2018年,制定了《城乡配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将仓储配送设施规划布局纳入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效利用土地,合理布局仓储配送及末端网点设施,构建城乡配送骨干网络。
随着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的逐步推进,各试点城市在完善组织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送网络、提升运行效率、创新配送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在推动物流配送提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为其他城市开展城乡配送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例如,广州、南京、兰州等城市通过制定物流专项规划促进城市物流有序发展;长春、南宁、厦门等城市在车辆管理、运输许可、税费优惠、财政补贴、土地保障等方面不断完善支持政策;郑州、兰州、石家庄、太原、南京、广州、青岛、潍坊等城市出台各种政策,指导和引导企业创新探索物流配送模式,形成物流园区落地配模式、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模式、商圈便利店共同配送模式、专业市场商户共同配送模式、末端资源共享模式、统仓统配模式、信息平台整合资源模式等做法与经验。
下一步,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将持续深化实施。今年2月,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首批30个城市的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切实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各试点城市将在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推进城乡配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城镇和具备条件的乡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和社区配送设施建设,将末端配送设施纳入社区统一管理,推进设施共享共用,加快构建城乡双向畅通的物流配送网络。
物流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管理与创新发展实际,以及各试点城市重点任务与举措,积极参与城乡配送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配送网点布局,提高网点辐射区域、末端配送节点共享率、门店(网点)整合率;
二是提升运作效率,努力提高供应商整合率、仓库利用率、库存周转次数、满载率;
三是加快新技术应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机械化与自动化技术实现智能仓储和冷链不断链,应用标准托盘、周转筐等单元化物流载具提高物流标准实施应用;
四是实现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绿色仓库占比、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使用标准化、可降解、可循环利用包装材料实现包装绿色化;
五是创新配送模式,大力发展集约化配送、推动各类配送资源协同共享、推动配送与供应链深度融合。